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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金玉其外小说介绍
全金玉其外_金玉其外[重生]

全金玉其外

夕夕里

小说主角: 叶重锦 顾琛 叶重晖 阿锦 叶岩柏 莫怀轩 陆子延 安氏 安灵薇 姚珍

相关标签: 卖萌 王朝 侯爵 配角 标签 襄阳 玩弄 指南 服务 年后

最后更新:2023/8/18 18:28:15

最新章节:全金玉其外最新章节 第106章 2023-08-18

小说简介:襄阳长公主李心玉恃美而骄,玩弄了一个纯情小男奴的感情,然后无情鄙弃之。多年后,怀恨归来的小男奴摇身一变,成了逼宫篡位的窃国贼子,灭了她皇兄的王朝,踏平了她的清欢殿。襄阳长公主悔之莫及。重活一世,李心玉打量着面前孤傲的小少年——那个未来的窃国逆臣,缓缓地眯起了眼睛。“小裴漠,你过来,本宫给你…

内容摘要:《金玉其外[重生]》作者:夕夕里文案:宋离上辈子是个jiān臣,但天生一副好相貌,因而位极人臣,独占帝心。时人骂他“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他只笑笑,说咱家好歹金玉在外不是。不曾想,他一朝身死,竟回到二十年前,还成了丞相府那位早夭的么子。叶氏一族皆是清流,让他这个jiān佞很是不好过。一句话文案:一代jiān佞重生成小可爱后每天卖萌讨生活的小甜饼(?)睡前故事。阅读指南:1.慢热养成,细水长流2.受上辈子是好人3.看上去很正经的都是我瞎掰的,就别考据了哈内容标签:宫廷侯爵穿越时空重生爽文主角:宋离(叶重锦)配角:很多其它:养成第1章九千岁窗外雪花簌簌地落,铺了一层厚厚的棉花被,天寒地冻的,宋离手里捧着个镶玉镂金的汤pó子,仍是忍不住打了个喷嚏。他最是惧寒,若是早知道会下雪,也不会出宫来凑这个热闹。目光向上,只见高处悬着一张洁白宣纸,浓黑墨迹散开。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写得当真是磅礴大气,傲骨铮铮,依稀可以瞧见些嘲讽的意味。听说是京城第一才子柳毅亲题的字,挂在这宾客络绎不绝的望月楼上,才短短几日便传遍了大街小巷,引来无数文人雅士瞻仰取乐。虽说没指名道姓,但谁都知道这骂的是谁。宋离伸手拢了拢雪白的狐裘大氅,姿态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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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金玉其外书评精选
匿名书友
说实话不太喜欢这小说。没写到我的点上。但起点书评戾气太大了。各种都是现实生活里一天三碰瓷。两天五诈骗的老哥发言。我看看窗外。嗯。和我不在一个世界。最后说一句这种为自己善良买单的。我见过不止一个。感谢他们
匿名书友
干粮吧,不论设定还是剧情其实都有不少问题,书荒可看。
匿名书友
太暴力了。。。。。。。。
匿名书友
评论来自@混沌骑士 :
大杂烩的宋朝,穿越成了一名真太监,心狠手辣阴毒诡秘,比较不错的一个太监写了出来,而且没有让人恶心的感觉,意外的不错
匿名书友
春风新书,文笔较之前有很大的提升,书名原叫笔御人间,设定类似于聊斋,主角作为一个土著没有金手指,所以性格是成长的,有点慢热,作者应该是想要漫改,一些细节描写的很棒,慢慢品读感觉很好
匿名书友
最奇怪的是系统招出来的太监,主角明知道不能控制,还不停的花费点数招出来给主角添堵,这智商,脑残都不足以形容。
匿名书友
我知道作者是想讲个很传统的有点古典诗意的故事,但是讲的并不好听啊
匿名书友
你们没发现评分的形状很邪恶吗?
匿名书友
这是什么逻辑?也就能当童话读读
匿名书友
这得多二,才敢鼓动皇帝让忠臣去死于阴谋?忠臣都说牺牲就牺牲,你这阉臣还有个好?但凡太监混的好的,皇帝都是比较念旧情的人,你把皇帝教的心狠手辣,后面是要死的节奏啊。是皇帝就没几个不想当明君的,这么大的污点,等登基了,一定是要弄死主角才行啊。皇帝自己玩阴谋可以,主角玩阴谋也可以,主角教皇帝玩阴谋,这绝对是要被灭口的啊,人家韦小宝混的好,就是不逞强,不显的自己比皇帝强。你是太监,不是诸葛亮,人家没有尊重你的理由。
匿名书友
最近聊斋风格的我很是看到几本好书,这本是其中的佼佼者,追读至更新,甚合我心。这个作者之前写的厂公也不错。
缺点在于主角的人设始终让人觉得有些空中楼阁的味道,雾里看花,文风平淡,写日常是优点,但写剧情就有点像白开水。
属于那种看得下去,弃了也不心疼的类型,一言以蔽之,不抓人。
匿名书友
加入积年老马贼群,三人合伙做了首领,又杀了几个手下。就领着一百多马贼以半数伤亡的代价,拼掉五百出来打草谷的匈奴,还能俘虏两百多。主角张口呼来一群狼就能如使臂指,狼群混在马贼中不会惊了自己人的马,还拼命攻击匈奴。
匿名书友
书中有段情节。一整个罗马军团追杀一伙逃犯,追杀到了雁门关外。。。。
上万公里的远征,穿过好多国家,后勤大概用的空间戒指、、、、
匿名书友
写得不行,因为很简单啊,如果那些胡人什么都杀,那么主角的人怎么加人?在草原上,你如果没有金手指,那么只能按草原的规矩来办吧。
匿名书友
唉,我都不知道这样的主角穿越回去有什么意义?住的是山洞,补给全靠抢。不种田,不攀科技树,不发展商业,没有根据地,就凭着那几百山贼烧杀抢掠。动不动就以一敌十地去跟胡虏拼命,还都能大获全胜。这种人,如果没有作者这个金大腿,根本活不过50章。
匿名书友
小众书,三国文其实不太好写,其实同人文都不太好写,原因就是原著太深入人心,你写的再好也不过是拾人牙慧。不过白狼公孙这个故事讲的倒是不错,可能跟本人比较玩三国志11有关,感觉上就像随便建了个自定义人物开最高难度选了块最难的洲开局一样。文笔人物故事性都尚可,但是能看出来,作者写完上个故事,是在仓促间写开的这本书,准备不足。而且还欠那么一点火候。不过看得出来作者是在认真写,边写边补习,挺好,那就好好写吧。

ps:已完结,番外写的很有趣,作者感言看得出来想法不小,并且有执行力。另外希望作者改改文笔方面的一些小毛病和小习惯,相信成绩会更好。祝下一部大火。
匿名书友
10年前发还行,现在则鸡肋了。
匿名书友
都是姓公孙的,《覆汉》为什么就那么好看
匿名书友
作者文笔不错,就是设定和剧情太多莫名其妙的地方,时不时让人看着迷之难受,败退。
例如:
开篇莫名其妙出来的雷达金手指和身为饲养员(德鲁伊?)莫名其妙的能控制狼群;
主角从下不了刀杀敌和需要靠表演“梦中杀人”来自我安慰的状态,莫名其妙的在短期内适应了周遭一切;
主角以马贼的身份莫名其妙的跟张辽成了好友(被认同?);
主角要杀太守,莫名其妙的选择了进城莽一波然后逃命(张辽:把我的认同还给我);
主角在兵力优势且有俘虏的情况下,莫名其妙的杀了侯成(侯:我也觉得我死的很莫名其妙啊!)然后选择跟吕布硬刚;
董卓入京,主角莫名其妙的要带一伙马贼入中原。
各种莫名其妙加起来,我跪了。
匿名书友
三国,文笔不错。
优点:主角性格加分
缺点:合理性略微欠缺
干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