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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当地最有名的景点『凤凰树』,传说几千年前凤凰曾栖息在这树上」一个穿着短裤白蓝条纹短袖的男子,小说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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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念谁字白甜

小说主角: 任然 凌薇 夏子浩 诺兰 千鹤 林文智 侯勤 学弟 和玲 李宗二

相关标签: 人类 异界 科技 主宰 大陆 斗气 秘术 改变 现代科技 人间

最后更新:2023/9/25 6:38:14

最新章节:「这就是当地最有名的景点『凤凰树』,传说几千年前凤凰曾栖息在这树上」一个穿着短裤白蓝条纹短袖的男子,最新章节 第二十一章 不作死就不会死 2023-09-25

小说简介:仙界与人间终于重合仙灵妖怪重返人间一夕之间人类不再是地球的主宰现代科技古武斗气魔法秘术练体修仙在这个异世大陆中纷纷崛起唯有实力才是这世界的王道一位少年的决定改变了世界的命运

内容摘要:「这就是当地最有名的景点『凤凰树』,传说几千年前凤凰曾栖息在这树上」一个穿着短裤白蓝条纹短袖的男子,指着眼前的凤凰木说著。「真的假的?凤凰树上有凤凰,那老pó饼里面是不是有老pó啊?」一位男子这样说著,明显不给导游一点面子。一行人听了立刻哈哈大笑,随意的拍几张照片当纪念后,便嚷嚷著要赶去下一个景点,显然对凤凰木都不是很感兴趣。导游也说不过众人,只好提早结束凤凰木这的行程,一行人也赶紧下山准备去下一个景点。「任然,你不跟大家一起去吗?」一位中年男子见青年没有移动便向他问道。「不了,叔叔你跟他门去吧,我在这里呆一下就先回饭店了。」青年说著。「好,那你要注意安全,别太晚回来阿。」中年男子叮咛著。「嗯。」青年淡淡地应个声。中年男子听到青年不冷不热地回复后,便跟著一行人下山前往下个景点。青年名叫任然,是名高二生,由于父mǔ双亡的缘故由叔叔任书平代为照顾,也就是刚才的中年男子。虽然说是自愿留下来,但目光还是停留在穿著清凉的女子身上,既然别人都穿那么暴露了,不看几眼对不起她更对不起自己。等到再也看不见后,抬起头透过树梢看著天上的蓝天,正想著要不要离开这时,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看不见我吗?」咦?附近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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弑້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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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忠
和大多数洪荒文不一样,看完后感触很深,推荐
三面佛丶
本来喜欢看洪荒流,结果鸿钧道祖还没传斩尸之道,就都会了
作者写得超级棒!有理有据让人信服,不水字数看着得劲,文章有变数,不循规蹈矩,吸引力强????
明月
我真怕那些乱写洪荒文的作者!写小说没功底千万别发出来,你可以自己写自己读自己玩!写小说天赋功底缺一不可(天文、地理、哲学、逻辑、诗词歌赋)只有把这些东西合理的融入到故事当中,才是一个合格的作者。(更要避免雷区大坑)主角名字起不好废一半,情节逻辑设定不好又废一半。这种雷区大坑碰不得!洪荒文重点还要突出境界以及对道的理解和追求,不能小白无脑不然书废了!更不能降智无脑!也不能一味地黑!更不要随便超出框架!更不能把都市现代感带入洪荒文!不然书通通废了!
龙阳水暖
这个内容还可以????
享~耳写到一百多章就开始水了,几乎段段离不开名字,读得我都吐了。
写到一百多章就开始水了,几乎段段离不开名字,读得我都吐了。真恶心!
لا تنسى值得推荐
虽然不善写打戏,但是这个洪荒文把那一个“一”写的很好,当然还有其他方面也很好
流星名字有点出戏啊
名字有点出戏啊 没有带入感
꧁一念星河꧂时间线
除了时间线有问题以外其他到还可以,说明作者还有进步空间加油
T有人说,你的设定不好。但是我很喜欢
看过很多本洪荒小说,这是难得的有一本看完之后能记住一些东西的。
老徐和后土之间,老徐和巫族,三清之间的关系,嫦娥和后羿。
还有不信命的伏羲……

我喜欢这里边,那细腻的感情。可能你写的不是真正的传说,但是却完善了很多故事。
很不错,真的很喜欢。

有人说,既然是穿越者,为什么没有体现出穿越者的优势呢?

实际上很简单嘛,在地球才活了二三十年,在洪荒活了几十万上百万数千万年。

换算一下,就好像你二三十岁了,还能记得清刚出生那天发生的事儿吗??

实际上,穿越者的作用,已经体现了。因为是穿越者,才打破了固有的思维定势,从一个守护神兽走到今天。
如果不是穿越者的话,应该就随手被取葫芦的人宰了吧。

穿越者不可能,一直吃到最后还有优势。唯一的作用,最开始不一样的思维。还有对未来的担忧了吧。
Desire作者大大看下
作者大大你这个时间不对啊,一二两章那些大神取葫芦时猪脚要拜老子为师,老子说他有了徒弟并且不喜欢妖族很显然他的徒弟是玄都,可是人族应该是取过葫芦后才有的吧?!毕竟女娲娘娘还没有取葫芦藤造人,哪来的人族?所以我感觉这个地方不对
Solitude
这本书非常新颖而且非常好看以及内容非常丰富,希望作者能够坚持下去能够更快点更
祈愿没有一点点气势
文风和洪荒不搭调 真滴不行
月有阴晴圆缺
这书主角有什么存在感吗??
 ‭女娲还没成圣人。老子就收了徒弟了。我看老子跟人的因果怎么解
女娲还没成圣人。老子就收了徒弟了。我看老子跟人的因果怎么解
又无忧萨诺斯写的过分的强了
确实,萨诺斯就算没有无限宝石也很强,但是最多也就是奥丁那个层次。而主角已经有三个宝石了,无限宝石划重点,宇宙诞生之初就存在的了,它是宝石!很强的那种!掌握一颗就可以去宇宙浪,更何况三颗,至少五五开没问题了吧?
最最无语的,古一刚来的时候,还对她带着微微杀意,之后就说不能拿宝石,想也没想就信了,说打不过不去能还真就立马偃旗息鼓,这个主角也太那啥了吧。
主角本身的十二符咒能力先不说多强,马符咒狗符咒就赐予他了不死不灭的能力了,再加上靠虎符咒能很好的掌握无限宝石的力量,这都怼不过?而且萨诺斯最多现在也就一个力量宝石,灵魂宝石怎么来的都知道,你抢在他前面拿走力量宝石他目前就是一个都没得,就这样还能打赢主角的话,那也太操蛋了吧,还是主角真的那么废?
而且前面剧情发展的有些快,有些地方也是一笔带过。(个人推测,作者刚开始写的时候没注意,结果剧情发展太快,写着写着发现后面没啥写了,所以把设定改了,然后再加些漫威的一些独立电影缓冲一下剧情发展。)因为我个人感觉看到后面部分剧情衔接的不是那么自然。
吐槽完毕,不喜绕路,(大姨夫来了,心情不好,啥恶毒语言都说的出来)
白日鸣笛白笛城签到处
每天说一声“早安”或“晚安”,视时间来定,其余时间就说“签到”,每天每人限发3条。
年少如诗如歌グ打败灭霸的一万种方法!
作者所写,太过相信命运论,拥有十二符咒和三颗宝石,灭霸拿什么跟主角打,灭霸再强也是漫威宇宙中的生物,打败的方法有很多种,第一个,在灭霸还未获得任何宝石时,直接用现实宝石许愿,抹除灭霸,我不相信灭霸会比无限宝石强。第二种,用虎符咒,将灭霸进行善恶分离,善与恶会相互制约。第一次打字,肯定会有所有纰漏,可能方法也不正确,只是一时所想。大家可以积极讨论。[emot=default,01/][emot=default,01/][emot=default,01/]
用户120172683628
这本书太他妈毒了,前面就跟无敌了似的,后面就被虐打成狗